违规养大型犬遛犬不拴链犬只随地便溺 有人报警有人投毒
欧丽雅倒是苦笑一下,她突然觉得陈欢太残忍了,偏偏让自己人捅自己人一刀。
社区养犬纠纷不断到底怎么解?
小白鼠说我是刚刚搬到这里来的,一个人都没见过,我是听笼子里面的老鼠说了,我们会被注入奇怪的东西,可能会生不如死,我就找机会逃走了,在这里三天了。虽然见到那人的样子了,可是真的不知道。
近日发布的《2025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(消费报告)》显示,2024年,我国宠物(犬、猫)数量为12411万只,较2023年增长2.1%。其中,宠物犬数量为5258万只,宠物猫数量为7153万只。2024年城镇(犬、猫)消费市场规模突破3000亿元。
他所接触的第一个人是小刘,借助说话闲聊的功夫分散了小刘的注意力,然后将准备好的毒药加入了即将要送给成沐的饭菜里面。
宠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而随着宠物数量和宠物经济的快速发展,因宠物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持续高发:从宠物伤人到毒杀宠物,从宠物领养陷阱到随意弃养宠物,从宠物食品安全到饲养异宠风险,引发社会广泛讨论。
苏飞扬和李清荷是第一次来这里,欧阳兰兰虽然住在苏城,却也很少来这边,车子在前进,他们很好奇的透过车窗看外面。
涉宠纠纷缘何发生?涉宠乱象如何治理?怎么规范宠物市场?从今天起,法治经纬版推出“法治守护 ‘宠’爱有方”专栏,推出系列报道,敬请关注。
你们家少爷,应该先天有这病,能活到现在,真是不容易啊张小虎上下看了一眼,对方体内寒气遍布,五脏六腑,都开始出问题了,再晚一时三刻,五脏六腑一坏,大罗神仙下凡都未必可以救。
“因为养犬的事儿,我们小区居民已经多次报警了。”1月15日中午,站在北京市朝阳区某高端小区的绿地边上,小区居民赵女士无奈地说,小区里有上百只犬,各种纠纷时有发生。
《法治日报》记者近日走访北京市多个小区发现,随着宠物进入越来越多的居民家庭,违规养大型犬、遛犬不拴链、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宠物行为困扰着社区居民,成为引发社区矛盾的一大因素。
值得注意的是,为了规范养犬人的行为,多地制定了养犬地方性法规或规章,养犬人应该予以遵守,上述不文明养宠行为也多在禁止或限制之列,但实践中违规养犬现象仍然普遍存在。
受访专家建议,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的力量,通过社区自治实现养犬事务自我管理,自觉文明养犬。地方制定的养犬规范,是社区治理养犬问题的制度保障,应该严格执行。对于违规养犬且拒不改正者,针对具体的违规情况,该处罚的处罚,该没收的没收,使守规则者看到守规则的好处,也让不守规则者受到惩处。
居民违规养大型犬
邻里纠纷屡次出现
赵女士所在的小区建成于21世纪初,有2000多户,实行封闭式管理。走进小区,围合式高层建筑之间是大片的绿地,绿地设计有坡度,种着银杏、桃树等树木,坡顶还有一座小型假山。
记者看到,绿地边缘不同位置竖着多块白色告示牌,部分与养犬有关,有的上面是“做文明养犬人,请自觉清理犬便”,有的上面是“给我‘身份’(狗证)很重要”。
当天北京的气温比较低,西北风刮着,即使有太阳,感觉也非常冷。“太冷了,出门遛犬的居民不多,天气暖和时,绿地上到处是犬只跑动。”赵女士说。
小区门口还有一大片绿地,也是小区居民遛犬的地方。赵女士带着记者刚走到绿地边上,就见到一位身穿黑色长款羽绒服的居民牵着一只白色犬,目测体高超过35厘米(北京市规定不得饲养烈性犬及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),不远处还有两只犬,目测体高也超过35厘米。
“我们小区有好几只大型犬。”站在一个背风处,赵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他们小区前段时间发生的一起养犬纠纷。
那天,她出小区门时遇到一位女性居民带着两只没拴犬链的小犬,就站在一边等候。这时,另一位男性居民牵一条大型犬(体高超35厘米)出门。男居民看到两只小犬没拴犬链,随口说了一句“你这犬怎么不拴链啊”。对方回了一句“关你什么事儿?你还遛大型犬呢”。两人随后吵了起来。
口角逐渐升级,女居民拿出电话拨打“110”报警。民警很快出警。经查,男居民的大型犬有养犬证,但不是小区所在街道办理的,而是郊区乡镇办理的。随后,民警将大型犬带到派出所,对犬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,让其尽快安排将大型犬送回郊区拴养。
家住北京市北四环外一个老小区的李平(化名)同样对小区里有人养大型犬很是苦恼。
李平回忆,一天晚上,她从外面回来,小区门口的人行道上黑黢黢的。突然,一只半米多高的大型犬从旁边的绿化带蹿到她面前,先是摇着尾巴围着她转了一圈,接着仰头跳来跳去。李平颤声喊“谁家的狗啊”。不远处走来一位中年男人,接了一句“怎么了”?
她对养犬人说,遛这么大的狗应该拴犬链。结果养犬人反呛她说:“拴不拴关你什么事?”觉得没有必要跟这样的人纠缠,李平赶忙快走几步进了小区。
浙江省宁波市委党校调研员严向红也在所住小区遭遇过大型犬。
她家养了一只小型犬,有一天她和丈夫一起带着它在小区遛弯儿。正走着,一只大型犬突然冲着小型犬跑过来,想跟它玩儿,但小型犬很害怕,一直往后躲。看到这种情况,严向红就把小型犬抱了起来。大型犬不仅没有走开,反而扑向她怀里的小型犬。她丈夫担心大型犬伤着严向红,赶紧踢了大型犬一脚。
这时,大型犬的主人——一位男士走过来,一边说他家的犬不咬人,一边质问严向红的丈夫怎么能踢他家的犬,还说了些难听的话。严向红的丈夫一听,也不乐意了,与对方争吵起来。
见此,严向红直接报警,毕竟对方遛大型犬有错在先,还不拴犬链。对方一看她报警,马上带着犬离开了。民警出警后,根据小区安装的公共视频找到犬主人,上门对他进行批评教育。接着,负责当地养犬管理的城管工作人员作出处理决定,让他在一定期限内安排好大型犬的去向,否则直接没收。
车库遛犬造成事故
便溺不拴犬链扰民
据严向红观察,在她所在小区,目前养犬矛盾最突出的是,居民在地下车库遛犬。
宁波当地的气候是,每到冬春转换时节,气温比较低,还容易下雨,小区室外不适合遛犬,有的犬主人发现地下车库反而适合,于是就到地下车库遛犬。但地下车库水泥柱较多,对司机来说,开车有盲区;再者地下车库属于相对封闭的空间,犬便溺之后,即使及时清理,味道也很难发散,所以居民们意见很大。
严向红回忆,2024年春季的一天,有犬主人在地下车库不拴犬链遛犬,当时刚好一辆轿车以低于每小时30千米的车速开进来,业主看到乱跑的犬后紧急踩刹车、打方向盘,犬没事儿,车却撞到旁边的水泥柱上。事后,业主修车花费8万余元。
事发时,犬主人看到后果严重,竟然丢下犬自己跑了。物业人员经查看小区公共视频找到犬主人。经调解,犬主人承担了相应赔偿责任。
物业人员将此案例发到业主群里,警示养犬业主不要到地下车库遛犬,业主们纷纷进行点评,认为犬是无辜的,问题出在犬主人身上。
严向红告诉记者,一年来,大部分养犬人遵守规定不到地下车库遛犬,但总有几个养犬人我行我素。
让赵女士头疼的是,邻居养犬竟然让犬在露台上便溺。她所住单元的顶层住户有一个露台,犬舍就设置在这里,犬还直接在露台上便溺,夏天时味道特别重。邻居们很气愤,举报了顶层住户。经批评教育,顶层住户把犬送给了朋友。
居住在北京市东城区的田晓乐(化名)则苦恼于小区养犬人不拴犬链。
田晓乐所在的小区有一大片树林和草地,但她很少带6岁多的女儿在草地上玩,因为总有人在草地上遛犬且不拴犬链。
田晓乐记得,2024年国庆节期间的一天,阳光和煦,她带着女儿在草地上晒太阳,这时从树林里跑出来一群犬,其中一只犬冲到她女儿面前转来转去,女儿被吓哭了。几位居民边聊边慢悠悠地走过来,笑着说:“没事儿,它跟你闹着玩儿呢。”田晓乐赶紧把女儿抱走了。
家住天津市蓟州区的韩先生苦恼于邻居家几只犬的吠声。他喜欢静,尤其是上了一周班之后周末想睡个懒觉,但有邻居养了3只犬,时不时会吠一阵子,尤其是在楼道里的吠声,让他感觉特别吵。他曾经向物业公司投诉过此事,但物业公司称只能协调,并不能要求主人处理犬只。
矛盾激化毒杀犬只
养犬纠纷频频发生
因为养犬产生的纠纷,有的小区居民通过报警解决,少数人则采取极端方式投毒毒杀犬只。
2024年5月,北京市丰台区一小区就发生毒杀犬只事件。据小区居民李月虹(化名)介绍,包括她自己的犬乐乐在内,小区共有20多只犬相继被毒死,其中包括泰迪、边牧、中华田园犬等,犬只体内检出了鼠药成分。
2023年秋天,李月虹带着乐乐搬到该小区居住,每天带着它遛弯。事发当天,她看望母亲后回到家像往常一样带着乐乐下楼遛弯,中间让它自己在健身广场周边活动。没过多久,李月虹发现乐乐突然倒地,口吐白沫、抽搐不止,一会儿就没了呼吸。她正痛心时,听邻居议论说小区最近死了不少宠物,警方正在调查这事。
听到这里,李月虹赶紧报了警,她也了解到更多信息:有人将疑似掺了毒药的猪蹄、肘子、肉丸、火腿肠等,放在宠物经常活动的地方。
不久,对死亡犬只的检测结果出来了:犬只的胃内容物中检出氟乙酸(鼠药成分),怀疑有人故意投毒。
“我家狗狗才3岁,之前吃了地上有毒的东西,一下子就完了。”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她提起发生在小区里的毒杀犬只事件,一直伤感不已。
北京市大兴区某小区一位居民王女士告诉记者,几年前,她所在小区一位朋友的犬也被毒杀了。她朋友养了一只温顺型的大型犬,遛犬时邻居常投来嫌弃的目光,后来有人在犬只经常出现的地方投下拌有毒药的火腿肠,犬只吃过之后就死掉了。此事发生后,她朋友再也没有养犬,而小区群里还是经常因为养犬的事情发生争吵。
家住四川省成都市某小区的张女士告诉记者,她所在的小区2024年7月也有人毒杀犬只,当时有5只宠物犬中毒死亡,其中包括她家的宠物犬花花。
张女士回忆说,事发当晚,她在小区社交群里看到业主们讨论有人毒杀犬只,就告诉父母缩短遛犬时间。晚上花花回家时,还一切正常,等到了第二天凌晨,花花开始在家中四处乱撞,还碰碎了花瓶,“走路不稳,并且极度恐惧,对着空气大叫,不到半个小时就死亡了”。
对于养犬产生的纠纷,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王兵分析说,既有客观原因,又有主观原因。从客观原因分析,随着宠物进入越来越多的居民家庭,违规养大型犬、遛犬不拴链、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宠物行为也随之增多。
“主观原因比较多,比如犬主人违法饲养烈性犬,比如小区对于宠物管理的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力等。”王兵说,此外,尽管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对饲养动物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,且不少地方也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约束,但实际操作中,监管和处罚力度不足,导致违法养犬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。
制定公约约束养犬
依法执法刚性保障
北京联合大学教授李凌一直在做基层社区治理实践,指导社区协商文明养犬是他近期的尝试,并且已经取得一定成效。
在他看来,解决社区管理养宠物的难题,大方向是通过社区共治发布文明养犬公约,核心是实现养犬人文明养犬,关键点则是改变少数不文明养犬人的行为。
他举例说,他在指导社区制定文明养犬公约时,邀请各个相关利益主体代表参与协商议事,他们中既有不养犬居民,又有养犬居民,既有物业方,又有政府相关部门,协商的前提是不给养犬行为贴标签,更不能笼统指责养犬就是不文明行为。
大家一起坐下来摸清小区居民基本情况和养犬情况,特别是弄清楚是哪些居民在养犬,他们各自的养犬初衷是什么,比如有的老年人养犬是想有个伴儿。至于养犬情况,则是要了解居民养的是什么类型的犬,根据北京的地方立法,在重点管理区域,只要养的犬不是烈性犬、大型犬,就是合法养犬。
李凌介绍,有小区召开协商议事会后,养犬的业主成立了交流小组和志愿者队伍,主动约束犬只行为,并在年底举办了汪星人才艺大赛,既给居民带来了笑声,也让居民对养犬人多了一份理解。
在李凌看来,接下来是引导各个利益主体讨论养犬的利弊和不文明养犬的坏处,比如遛犬不拴链、不带便袋等都属于不文明养犬行为,既可能给养犬人和家庭带来金钱损失和负面评价,又对公共环境造成破坏和影响,还影响了邻里关系。
“养犬人的不文明行为可能会受到劝导,也可能会被举报至相关部门受到查处,极端情况下还可能被他人投毒毒杀。”他分析说。
据李凌观察,养犬涉及多个相关利益主体,关键在于发挥各个利益相关主体的作用,改变或规范不文明养犬人的行为。社区不能靠“堵”解决问题,在无法减少犬只等宠物数量的情况下,只能靠“疏”和服务,比如请动物医院的医生到社区做常见病防治等,形成社区养犬文明公约,通过社区共治实现文明养犬。
在严向红看来,社区和谐养犬离不开“规矩”两个字。城市管理者应该出台或完善地方性养犬法规,指引或约束养犬人该怎么做以及破坏规则的后果是什么。在养犬法规的框架下,社区通过《业主管理公约》使之细化,形成有效的管理模式,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。当然,仅建立健全制度是不够的,如何引导养犬人遵守规则和落实管理制度更重要。
王兵建议,在小区里,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可以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关管理制度,规范宠物行为,减少冲突;也可以通过宣传教育、增设宠物活动区域等方式,增强居民的文明养宠意识。
“在完善制度规范方面,小区可以制定详细的宠物管理措施,明确宠物饲养的规范、责任和义务,并确保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和执行力。在日常监管方面,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志愿者队伍,加大小区内的巡逻力度,对宠物活动进行日常监管,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。”他说,有条件的小区可设立专门的宠物活动区域,并安排专人进行巡逻和管理,以满足宠物活动需求,减少对其他居民的干扰。
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看来,地方制定的养犬规范,是社区治理养犬问题的制度保障,应该严格执行。对于违规养犬者,告知其限期改正;对于拒不改正者,针对具体的违规情况,该处罚的处罚,该没收的没收,使守规则者看到守规则的好处,也让不守规则者受到惩处。
“否则,一旦规则遭到破坏,难以修复,长此以往,会影响政府部门的权威,不利于再进行有效监管,使城市养犬处于失控状态。”杨建顺说。
他认为,社会的运行不能没有秩序,每个人应该在秩序中享受自由,在规则下追求幸福。养犬也是如此。
“建议在国家层面针对养犬制定专门的行政法规,为下级政府提供足够的执法依据,具体的制度设计交给各地考虑。”杨建顺说。
记者手记
养犬看似是公民的一件私事,但当犬的行为涉及公共利益时,就会成为社会公共问题。这是我们关注这一问题的初衷。
养犬人众多,不文明养犬人是少数。
找准了症结,就可以对症下药,而密码或许就藏在细节里。
这是记者近段时间走访多个社区之后的最大感触——
养犬人之间能够共情,是否可以让文明养犬人劝导不文明养犬人;没有人愿意被一味指责,能否更好地引导居民尊重养犬行为,心平气和地处理不文明养犬行为;养犬人没有牵犬链,社区能否主动送上一根犬链;犬只喜欢无拘无束,是否可以在小区绿地上设置一个角落给它们撒欢;养犬人苦恼于犬只便溺,是否能在小区辟出一块地方专门供犬只便溺,然后及时填埋?
一个个细微的服务,一点点看得见的友好和耐心,水滴石穿,才能够拆除各方之间的心理藩篱,才能够形成文明养犬的氛围和共识。
毕竟,每个人都生活在社区之中,也相信每个人都在乎自己的声誉。
无规矩不成方圆。对于极少数踩踏规则红线的养犬人,养犬法规的强制约束也不可或缺,为养犬共识提供刚性保障。
由此,“狗趣”才不会成了“狗患”。
法治日报 本报记者 陈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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